常数项级数
1. 定义
设有数列 ,则称 为无穷级数。令 ,则称数列 为级数 的部分和数列。
- 若 ,则称级数 收敛,此时极限 S 称为级数 的和;
- 若 没有极限,则称级数 发散。
由定义可得级数 收敛的必要条件是
2. 级数的判别准则
2.1. 正项级数
基本定理:正项级数 收敛<=>部分和数列 有界。
比较判别法
若 ,则 收敛 => 收敛; 发散 => 发散。
比较判别法的极限形式:设 ,
- 若 ,则 与 同敛散;
- 若 ,则 收敛 => 收敛;
- 若 ,则 发散 => 发散。
$\rho$ 判别法
比值判别法:设 ,则
- 若 ,则 收敛;
- 若 ,则 发散;
- 若 ,则 不确定;
根值判别法:设 ,则
- 若 ,则 收敛;
- 若 ,则 发散;
- 若 ,则 不确定;
特定级数
几何级数: ,当 时收敛,当 时发散。
p 级数(对数 p 级数): ( ),当 时收敛,当 时发散。
判别法先后顺序
- 判断
- 判别法
- 比较判别法(无穷小量、特定级数)
- 定义(部分和数列有界)
2.2. 交错级数
莱布尼茨准则
若 且 ,则级数 收敛。
使用该准则时,时可找一个可导函数 ,使得 ,再证明 且
2.3. 任意项级数
绝对收敛:若级数 收敛,则称级数 绝对收敛;
条件收敛:若级数 收敛,而级数 发散,则称级数 条件收敛。
设 ,若 ,则 ,且 发散。
3. ChangeLog
2018.08.17 初稿